2013年7月16日,北京海关邮政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了5个从巴基斯坦寄往江西南昌的“水果干”邮包十分可疑。工作人员拆包检查时发现,包内装满了类似贝克的物品,后经确认为禁止进出口的穿山甲鳞片。[4]
2014年5月12日,广东珠海边防支队破获一宗涉嫌走私野生保护动物案件,当场查获穿山甲冻体956只,总重约4吨。12日凌晨,广东珠海边防支队横琴大队掌握一条线索,称有不法分子准备通过陆路走私冷冻野生动物。当天6时许,办案人员确定目标车辆的行驶路径,并在其必经的3个路口设卡堵截,准备实施抓捕。7时15分,嫌疑车辆快速驶向一高速公路出口处,两辆尾随的办案车辆随即超车,逐步逼缓对方车速,最终在设伏点附近将其截停。
办案人员登车检查发现,该车共载有189箱共956只穿山甲冻体,总重约4吨,其中最大的穿山甲重达19.65斤。
嫌疑车辆驾驶员黄某随即被带回调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穿山甲是濒危物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有关法律,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