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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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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药性论》:乌喙,其气锋锐,通经络,利关节,寻蹊达径而直抵病所。

  ②杨清叟:凡风寒湿痹,骨内冷痛,及损伤入骨,年久发痛,或一切阴疽肿毒,并宜草乌头、南星等分,少加肉桂为末,姜汁热酒调涂,未破者能内消,久溃者能去黑烂。

  二药性味辛烈,能破恶块,逐寒热,遇冷即消,遇热即溃。

  ③《纲目》:草乌头、射罔。

  乃至毒之药,非若川乌头、附子人所栽种,加以酿制、杀其毒性之比,自非风顽急疾,不可轻投。

  甄权《药性论》言其益阳事,治男子肾气衰弱者,未可遽然也。

  此类止能搜风胜湿,开顽痰,治顽疮,以毒攻毒而已,岂有川乌头、附子补右肾命门之功哉?

  ④《本草述》:草乌头类,洵为至毒之药,第先圣用毒药以去病,益期于得当也。

  如草乌辈之用,固沉寒痼冷,足以相当,或寒湿合并,结聚癖块,阻塞真阳,一线未绝,非是不足以相当而战必克。如瘫痪证,先哲多用之,盖为其寒湿之所结聚,顽痰死血,非是不可以开道路,令流气破积之药得以奏绩耳。

  ⑤《本草求真》:草乌头,《本经》治恶风洗洗汗出,但能去风而不能回阳散寒可知。

  乌附五种,主治攸分:附子大壮元阳,虽偏下焦,而周身内外无所不至;天雄峻温不减于附,而无顷刻回阳之功;川乌专搜风湿痛痹,却少温经之力;侧子善行四末,不入脏腑;草乌悍烈,仅堪外治。

  此乌、附之同类异性者。

  至于乌喙,禀气不纯,服食远之可也。

  ⑥张寿颐:草乌头(本经)谓主中风恶风洗洗,盖仍以外感寒风而盲,洗洗读作洒洒,仍是洒浙恶风之候,而后世乃谓可治恶风,以恶字作如字读,岂古人之真旨?要知毒风厉风等症,皆是血热成毒,似此太热大毒之物,胡可妄投,此盖误读古书之谬。

  惟果是寒湿寒痰。

  涸阴沍寒,坚凝结聚之症,始可用为佐使,引到病所,以开坚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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