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宁静的灯火 灯火是黑暗中光明的使者,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因而,在万籁俱寂的田园的夜下,一束束灯火往往引人遐思入怀、感慨万千,在作家笔下的灯火也就更具其生命力了,陈夫的新作《灯火》便足见之,其文摘录如下[1]:
余秋雨在《乡关何处》中写道,思乡往往可以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之前我并未觉得一个游子能思乡思到如此真切,但近日来由于乡愁过浓,不禁又想起这句话来。只是我的乡思没有落脚在河湾、小树或苍苔,而是无数个乡村日暮的灯火。
灯火,是一个村落一个村落最为亮堂的眼睛,黑暗中的无声对话者。晚曦殆尽,乡野渐渐被黑幔吞嗤,这时一村落的某个人家便会亮起第一盏灯火,于是另一家也亮了,另一村落也亮了,一盏再一盏,全亮了。它们相互欣赏着,相互安抚着,相互守护着,直到一个小村落安然眠睡,直到一个大村落高枕无忧。子夜的乡村常是万籁俱寂,很容易就被一声突兀的狗吠刺破天地,刺破酣卧在天地的村落。一盏灯火赫然醒来,在狗吠中也赫然有了起床声,赫然有了开门声,一个村落苏醒了;透过门窗的灯火穿过黑色热烈地奔向远方,于是又一盏灯火醒来,又一个村落醒来。透过门窗的万家灯火穿过黑色依旧热烈地奔向远方,一个接连着一个,大大小小左邻右舍的村落齐刷刷的全醒了。
村落与村落似乎真的很近,近的只要这有意无意的一盏灯火,整个乡村便在注目;却又好像真的很远,远的让乡人们循了灯火总要趟着黑走上个千折百回,完结一个焦虑一个心事,收获一次喜悦一次乡情。但在我的乡思里,更多的却是不断演绎着这样一幕幕播种和颂传乡情的美丽记忆:
黑夜一来,一两户人家的小村落的孩子便寂寞无聊起来,只有白天那销魂的“游击”还意犹未尽,于是一屁股落在大门槛上饥渴的胡乱向嘴里扒着饭,眼珠一动不动死瞅着远方大村落那蛊惑人心的蔚然灯火,仿佛那儿战事正酣。女人见了,一阵骂。孩子便不情愿的站起身靠着门框叉着腿撅着屁股继续死瞅,女人又是一阵骂。正在喝酒的男人白了一眼女人和孩子,猛地将一杯老白烧倒进肚里,微醺着走出门,孩子会意的屁颠颠的紧撵过去。女人捧着碗追出门,正要开骂,发现一弯新月站在东屋角像自己孩子一样正死瞅着自己,她犹豫了。女人看了看走在阡陌上披着一身月辉的男人与孩子,又看了看远方大村落那确实令人禁不住要去消遣一番耳舌的蛊惑灯火,忽然也鬼使神差般朝着眼前一高一低两个人影默默撵去。男人听出女人的脚步声,便扭头摆了摆手,示意女人回去看家。女人误以为男人在赶跟上来的看门狗,便也掉身向看门狗一边踱脚一边轰着。狗站住了,嘴里不情愿的嗫嚅着;女人便拾起土块向狗扔去,狗一跳又站住了;女人于是折了树枝向狗猛追了几步,口中不停威胁和命令着:“死狗,回家看门!”狗不见了。女人傻傻的向男人咯咯的笑了笑,男人则哈哈大笑起来。女人被男人笑懵了,心里想:“这死鬼!今晚喝猫尿喝多了。”
天生羞涩的新月总是来得早走得急,女人只得催男人赶早儿回家。男人嘴上一边骂婆娘是火头娘,一边瞅了瞅黑下来的月头,便支吾女人去找孩子。女人围着大村落找了一圈,没找到;又围着大村落喊了一圈,还是没找到。男人骂她白吃饭的,便站在回家的路口扯着嗓门高吭一声,孩子像游击队员一样从草垛堆里冒了出来。这时的月头完全黑了,但孩子仍磨蹭着为“游击”讨价还价。男人怒了,一个巴掌扇了过去,孩子哇哇的哭起来,却站立着就是不动;男人急了,又是一下,孩子变成了男高音,但依旧大步不迈。男人没辙了,他已记不清向这一根筋的孩子发起过多少次挑战,但结果总是输掉。于是只得用手推,推一次移一步,再推一次再移一步,像打夯像打老牛,又像是摸索与漫步在狭窄阡陌的三只蜗牛,蠕动在无际苍野瞬息便可能被夜色消融的三个黑点。然而此时,男人却全身展露着少有的智慧与细腻,时不时提醒孩子和女人靠左,靠右,有渠口,有土堆,有粪坑……似乎阡陌的每一处模样都在他内心做了收录做了坐标。
大村落也记挂着小村落,今天这一户明天那一家,趟着夜辗转在千折百回的阡陌上,做客在小村落热情洋溢的灯火里。男人可能依旧微醺,小孩可能依旧贪玩,女人可能依旧可爱。然而,就在大村落谒访小村落的路上总会冷不丁的生出一段诙谐的小插曲来。由于大村落一向“广纳宾朋,熬夜应酬”,时间上多多少少就没有了概念,于是便如出一辙的发生着接下来的一幕:抬头,灯火还在小村落的地平线上亮着,再一抬头,灯火眼睁睁的消失了。好在是,要去串门的乡人在稍微的一个思索后,便会迅速意识到时间已经有些晚。这一刻,失去目的地的乡人也总会心平气和的转过身去,好似在说:“没关系,睡吧,我明晚再来。”次日夜晚,在通往小村落的阡陌上早早的便活跃着几个黑点,果然,正是他一家。这就是乡人的品质,有些笨拙,有些可笑,有些愚顿,但他们总会为仅仅一次面对面的笑谈,一次无关痛痒的寒暄而热衷而折腾而不罢休,因而在或贫穷或富裕的生活中,乡人们的手总能自然而然的彼此握紧,心总能平平淡淡的相互靠近。
事实上,鱼米丰饶的江南水乡很少能找见贫地恶土,只是人们会时时固执的承传家乡历来的衣钵,习惯带着沾满水露春色的脚,持着濡满霜色寒意的脸,用最原始的方式缔结友谊;习惯私隐与重复各自阡陌上那段土味十足却版本相仿的经久演绎,匆匆在灯火两端,用背后最虔诚的努力称兄道弟。以告慰世代的焦虑世代的心事,丰收又一辈子孙的喜悦又一辈子孙的乡情。
因而在那方古老而朝气的乡土上,一盏灯火便是一个兄弟,一盏灯火便是一个姐妹。他们穿过黑色相安在广袤的苍野里,一代一代守望,一代一代对话,从未疲惫。
灯火乡情 本文是作家借助“灯火”这一具象,描写了其生活的家乡的乡情乡风。在这篇文章中,作家以村落、灯火做为背景及写作的两个点,以欠发达的乡村少有娱乐与消遣而深入浅出的描写了人们纯朴的乡情。文中提到:大村落总是小村落人们在夜下的一种最引诱人、最蛊惑心灵前去打发与消遣黑夜的地方,而小村落也会被大村落前去“回访”。辄而,历历的从田原里吹来的憨厚的乡人乡情与当今社会人情日渐趋冷形成对比,不免让人不备感惆怅,从而生出对过去人与人之间的脉脉温情追忆不已。
此文在结尾时这样写道:“鱼米丰饶的江南水乡很少能找见贫地恶土,只是人们会时时固执的承传家乡历来的衣钵,习惯带着沾满水露春色的脚,持着濡满霜色寒意的脸,用最原始的方式缔结友谊;习惯私隐与重复各自阡陌上那段土味十足却版本相仿的经久演绎,匆匆在灯火两端,用背后最虔诚的努力称兄道弟。以告慰世代的焦虑世代的心事,丰收又一辈子孙的喜悦又一辈子孙的乡情。”作家籍此实是在表达自己的一种希冀,希冀社会应珍视与保存这样的人间之谊,而不应肆意毁、弃。同时,也可看出作家的一种和谐观:情义之和才是真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