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蛊是一种古老的黑巫术,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两千多年以前的《春秋左传》中就有关于蛊的记载。宋人郑樵所著《通志六书》里甚至记录了制造蛊毒的方法,大意是说,将各种毒虫集中在同一器皿之中,任其互相袭击与吞食,最后存活下来的就是蛊,即毒虫之王。历朝历代官府都针对制造蛊毒行为有非常严厉的刑律,故放蛊巫术完全处于秘密状态,历代志书史记,关于蛊毒的记录数量虽然不少,总是寥寥数语,并且语焉不详,这就使蛊婆(草鬼婆)与蛊毒变得更加诡秘。
《乾州厅志》记:“苗妇能巫蛊杀人,名曰放草鬼。遇有仇怨嫌隙者放之,放于外则蛊蛇食五体,放于内则食五脏。被放之人,或痛楚难堪,或形神萧索,或风鸣于皮皋,或气胀于胸膛,皆致人于死之术也。”
传说放蛊的手法有三到四种,以手法的不同可鉴别法术的高低:伸一指放,戟二指放,骈三指四指放,后果各不相同。一二指所放的蛊,中蛊人较容易治愈,三指所放就较难治了,倘若是三指四指所放,几乎属于不治之症,中者必死无疑。
中了蛊的人在将死前一个月左右,能见到蛊婆的生魂掩着面前来送物,行话谓之“催乐”。此后如果病家不能得到有效治疗,一个月内病人定会死去。治疗中蛊的病人,轻者郎中草药或还可以奏效,重者非放蛊者本人来解才有生路可求。
对于蛊婆旧时有多种方法识别真假。按《永绥厅志·卷六》的记录,真蛊婆目如朱砂,肚腹臂背均有红绿青黄条纹,没有就是假的;真蛊婆家中没有任何蛛网蚁穴,而该妇人每天要放置一盆水在堂屋中间,趁无人之际将其所放蛊虫吐入盆中食水,否则就是假的;真蛊婆能在山里作法,或放竹篙在云为龙舞,或放斗篷在天作鸟飞,不能则是假的。所有的真蛊婆被杀之后,剖开其腹部必定有蛊虫在里面,若没有就是假的。清嘉庆之前,苗人捉到蛊婆格杀勿论,后来不知何故,不敢再杀而是卖于民间,放蛊之术得以流传。
一般说来,蛊术只在女子中相传,如某蛊妇有女三人,其中必有一女习蛊。也有传给寨中其他女子的,如有女子去蛊婆家中学习女红,被蛊婆相中,就可能暗中施法,突然在某一天毫不经意地对该女子说:“你得了!”该女子回家之后必出现病症,要想治疗此病,非得求助于蛊婆,蛊婆便以学习蛊术为交换条件,不学则病不得愈。因为一切在暗中进行,传授的仪式与咒语,外人无从得其详。
每个蛊婆都设有自己的蛊坛,藏在山涧、溪流或家中的隐蔽处,蛊婆需要非常谨慎地保护它,因为蛊坛一旦被外人发现,蛊婆自己命将不保。传说曾有蛊婆设坛在家,某天趁无人时用热水给神偶沐浴,不料被自己的小儿子看见。第二天,蛊婆上山砍柴时,孩子不知利害仿效母亲给神偶洗澡,结果因水温过高将附有蛊妇之魂的神偶烫死。再说那蛊婆在山中劳作,猛然间感到心促气短力不能支,心下明白定是蛊坛出了问题,不敢有半点延误,赶快回家沐浴更衣,收拾停当静卧床上,不过一个时辰已经气绝。
相传蛊妇放蛊中一人,可自保无病三年,中一牛,可保一年,中一树,可保三个月,如不放蛊,蛊婆自己就要生病,连续三年不将蛊放出去,蛊虫不得食就会伤害蓄蛊人。动物之中唯有狗不能放蛊,蛊婆怕狗也不吃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