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根据本病的出血症状、血小板减少、出血时间延长、体检脾脏不肿大、骨髓巨核细胞增多、成熟障碍、抗小板抗体增高,排除继发性血小板减少,为本病的主要诊断标准。1986年中华血液学会全国血栓与止血学术会议对本病的诊断标准为:
1.多次化验检查血小板减少。
2.脾脏不增大或轻度增大。
3.骨髓检查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
4.具备下列5项中任何一项者:①泼尼松治疗有效;②切脾治疗有效;③血小板相关IgG增多;④血小板相关C3增多。⑤血小板寿命测定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