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诊断 心绞痛的诊断主要依靠症状,症状典型诊断即可成立在诊断冠心病心绞痛前,必须排除非冠脉疾病引起的心绞痛
2.心绞痛的分级 加拿大心血病学会提出的按诱发心绞痛的体力活动量而定的分级标准已获得了广泛的采用。这是纽约心脏协会功能分级的修改但比后者分级更为具体该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一般的日常活动不引起心绞痛费力速度快长时间的体力活动引起发作。
Ⅱ级:日常体力活动稍受限制在饭后、寒冷、情绪激动时受限更明显。
Ⅲ级:日常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以一般速度在一般条件下平地步行1里路或上一层楼即可引起心绞痛发作。
Ⅳ级:轻微活动可引起心绞痛甚至休息时亦有这种分级有赖于准确地观察病人。
由于临床上病人的症状耐受性大不相同,故这种分级标准亦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