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健道首页>>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

诊断

现在依旧以症状学作为临床诊断和研究。1)IBS的一般标准在最近的3个月内,每个月至少有3天出现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症状,并具有下列中的2项或2项以上:①排便后症状改善。②伴随排便频率的改变。③伴随粪便性状的改变。诊断标准建立于患者至少在诊断前的6个月内出现症状,并在最近的3个月持续存在,在观察期间疼痛(不适)症状的频率至少一周2天。

2)IBS的一般下列症状可支持诊断:①异常的排便频率:a.每周≤3次排便或b.每天>3次排便。②异常的粪便性状:c.块状便/硬便或d.松散便/稀水便。③排便费力。④排便急迫感或排便不尽感。⑤排出粘液。⑥腹胀。

3)IBS亚型 依据粪便的性状分为以下亚型:①IBS便秘型(IBS-C):硬便或块状便排便比例≥25%,稀便(糊状便)或水样便排便比例<25%。②IBS腹泻型(IBS-D):稀便(糊状便)或水样便排便比例≥25%,硬便或块状便排便比例<25%。③混合型IBS(IBS-M):硬便或块状便排便比例>25%,稀便(糊状便)或水样便排便比例≥25%。④不确定型IBS(IBS-U):粪便的性状不符合上述IBS-C,D,M之中的任一标准。

在IBS分型时除需注重粪便性状外,还应注意到患者的排便费力、急迫感和排便不尽感等症状,在多数情况下粪便性状(从稀水样泻到硬结便)能够反映肠管的转运时间。

既往强调诊断的要点是:排便后腹痛减轻,腹痛时伴大便次数增多;腹痛发作时大便变稀,明显腹胀。现依旧在使用,但在鉴别器质性肠病上价值有限,需要适时作恰当的检查。确定IBS的诊断通常需要进行详细的采集病史和体格检查,根据不同患者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实验室和辅助检查。以便尽可能以器质性疾病本身解释所有的症状,轻的器质病也可以与IBS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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