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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文化

南北朝梁代的大医学家陶弘景已指出:“乌头与附子同根,附子八月采,......乌头四月采”。

宋朝人杨天惠在他所写的《彰明附子记》一文中指出:“盖附子之品有七,实本同而末异,其初种之小者为乌头,附乌头而旁生者为附子,又左右附而偶生者为鬲子,又附而长者为天雄,又附而尖者为天锥,又附而上者为侧子,又附而散者为漏篮子”。

明朝大医学家李时珍也指出: “初种为乌头,象乌之头也,附乌头而生者为附子,如子附母也,乌头如芋魁,附子如芋子,盖一物也”。他并将乌头分为川乌与草乌二类:“出彰明者即附子之母,今谓之川乌头,……,其产江左山南等处者及本经所列乌头,今人谓之草乌头。”乌头、附子的主产区仍是四川江油、平武一带。通常药用商品主要是栽培品,主根(母根)加工后称“川乌”,侧根(子根)则称“附子”,所含的化学成分有次乌头碱、乌头碱、新乌头碱、塔拉地萨敏、川乌碱甲、川乌碱乙等化合物(药学学报,12卷7期)。

乌头的花美丽,可供观赏,清人吴其浚在《植物名实图考》一书中写过较生动的描述:“其花色碧,殊娇纤,名鸳鸯菊,花镜谓之双鸾菊,朵头如比邱帽,帽拆内露双鸾并首,形似无二,外分二翼一尾”。(“双鸾”指的是两个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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