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至今尚无特效的治疗方法,仍停留在对症治疗阶段。妊娠期更有其特殊性,故对于患RA的孕妇更应慎重处理。
1.一般治疗
发热、关节肿痛及全身症状严重病人应卧床休息。在症状缓解期间除进行药物治疗外,不可忽略患病关节的功能锻炼,或矫正肢体的不正确姿势,以免增加病人的残废率。过多休息,尤其是关节活动过少,且固定于某一位置,反而易招致肌肉萎缩与关节僵直畸形。
每次 产前检查时要询问有关关节晨起僵直的时间,完成日常简单工作的能力,能否完成交代的工作任务等,以观察关节功能与治疗效果。
2.药物治疗
要考虑药物对 胎儿影响,因而孕期对RA的治疗与非孕妇有所区别。
3.手术治疗
对一二个关节受累较重,且水杨酸类药物治疗半年无效者,可行早期滑膜切除术。对病变已静止而关节尚有一定活动度且有明显畸形者,可行矫正畸形。对髋关节和膝关节屈曲挛缩畸形者,可行关节囊剥离和肌腱延长术。对破坏严重的负重关节如膝、踝和髋关节,可行关节融合术。对关节强直或破坏伴有功能障碍而肌力尚好者,可行关节成形术或 人工关节置换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