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长期随访的研究提示:78%的情绪性精神病患者和3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以后一直都表现得很正常但有3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产褥期精神病而从此未曾离开过精神病院,其他的患者不需要留院观察治疗,可是还留有少数精神病症状。13%的患者后来又发生其他类型的产褥期精神病,39%其后又出现非产褥期精神病,而有5%的患者同时出现产褥期及非产褥期精神病。虽然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预后较差但是精神分裂症与情绪性精神病患者发病程度没有差异一般认为孕妇在妊娠头3个月和后3个月精神不安定和精神症状易加重但临床上是在产后6个月时易发现推测是由于妊娠中的患者多被周围人群所宽容,主动活动性低下对周围关心少活动范围缩小,行动被置于允许的相对保护环境中;当分娩后患者成为照料新生儿的母亲,突然被置于需要主动性高的位置同时周围的关心也转向新生儿使患者的弱点暴露而复发。孕产期精神分裂症复发和加重的原因有:不愿到精神科就诊、担心影响婴儿而停服药物不愿定期去产科保健门诊等。如管理得当则多能早期发现和预防复发。此外患者在症状加重时因自身的精神状态,并不一定就诊所以在整个妊娠和分娩过程中,必须置于周围人注意之下。本病总的预后是好的,产褥期精神病与其相同类型的非产褥期精神病一样具有类似的病程,与非产后发生的相应精神病比较缓解率较高(60%-75%)。不同类型疾病的预后不—样,精神分裂症较差情感性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均易于在再次产后复发为10%-26%,有少数妇女每次产后均复发特别是精神分裂症。一般认为出现下列情形时预后比较差:
1、病人表现出精神分裂症而非情感上的症状。
2、病人具有产褥期和非产褥期的精神病史出现躁郁症时,患者与其他类型的精神病相比其复发率为其2倍而与其他在15岁以后发生的非妊娠期精神病相比产褥期精神病的复发率为其3.5倍。躁郁症具有严重复发性因此一些学者认为产褥期精神病是一个独立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