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网综合症一、提倡采用综合的心理社会干预措施,开展规范的心理指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实施干预的人员应为受过专业训练的合格人员。
二、干预目标是矫正被干预者的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其健康使用网络,改善其社会功能,而非中断或终止其上网行为。
三、严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如封闭、关锁式干预),严禁体罚。
四、对网络使用不当者中伴发明显焦虑、抑郁、强迫等精神症状的个体,应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依照有关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治疗。治疗使用精神科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