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型 无需复位眼眶骨折型,即眼眶骨折为线形稳定性骨折或者骨折伴有轻度移位但无面部畸形,眼球功能障碍。5例,占7.70%。
Ⅱ型 髂骨内皮质修补单纯眶底骨折型,5例,占7.70%。
Ⅲ型 齿钩-眼眶-颧骨骨折型,即骨折主要波及颧骨和颅面骨的连接部位,需齿钩颧骨下复位。32例,占49.23%。
Ⅳ型 镊子-眼眶-上颌骨-筛骨-鼻骨骨折型,即骨折主要波及上述部位,需镊子经鼻腔或骨折处复位。9例,占18.46%。
Ⅴ型 接骨板-粉碎性眶下缘重建型,即眶下缘骨折段为3段以上或眶下缘骨缺损。12例,占13.85%。
Ⅵ型 复合性眼眶骨折重建型,即单侧眼眶骨折同时具有以上三种骨折或眼眶骨缺损。2例,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