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须治疗,若肿瘤过大,生长较快,或影响功能,应考虑作切除术,切除范围应较广,要包括肿瘤基底四周部分正常骨组织,以免遗漏,引起复发。
治疗原则
1.肿瘤细小,发育停止后大多数肿瘤停止生长,无需特殊治疗。
2.如局部不适,肿瘤较大并压迫周围组织产生症状及发育停止后肿瘤继续增大时应及时手术切除。切除时应将包括骨软骨瘤的纤维包膜、软骨帽、瘤体连同基底部分正常骨组织一起切除。
3.肿瘤切除后应作病理检查。
用药原则
1.肿瘤细小,发育停止后肿瘤不再生长者,不需要用任何药物。
2.对于需要手术者,术前、后可酌情应用青酶素、庆大酶素以预防感染。时间3—5天。
3.如肿瘤发生截瘫,则按脊髓、神经损伤加用药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