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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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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颈微灶浸润癌同原位癌一样无特殊症状和体征,Betsill(1985)报道33%~81%的病例无症状。部分有白带增多、接触性出血或不规则阴道流血及慢性宫颈炎的种种表现。据统计56.7%的微癌有接触性出血和不规则出血,无症状者占40%。一些作者报告慢性宫颈炎占39.6%,轻、中度糜烂占28.3%~75.0%,重度糜烂占7.5%,白斑占3.8%,临床可疑癌占12.5%,而宫颈光滑所占比例(9.4%~12.5%)却低于CIN。

  1985年及1994年FIGO对Ⅰa期的诊断标准不但要求明确浸润深度,而且要求计算病变的水平播散范围,提示宫颈微灶浸润癌的诊断是组织学诊断,必须根据包括全部宫颈癌变在内的宫颈切除或宫颈锥形切除、全子宫切除标本的连续或亚连续切片显微镜检查才能确诊。因此,在诊断MICA中强调2点:①辅助诊断方法联合使用的必要性;②取材及组织精心制作的重要性。  诊断的病理学标准:

  宫颈微灶浸润癌的诊断标准虽经多次修改,仍存在分歧,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浸润间质的深度 是诊断MICA最重要的定量定性标准。国内外不同作者的标准不一,测量的深度可1~9mm不等。测量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多数从基底膜开始测量,也有从癌表面以垂直方向测量至癌的浸润尖端(柯应夔,1992)。关于间质浸润深度,最初Mestwavdt以≤5mm作为诊断标准,以后不少作者沿用此标准,但发现MICA的淋巴转移率(1.2%)和死亡率很低(Hasumi等,1986)。部分国内外学者主张浸润深度应以≤3mm为界,因发现Ⅰa期淋巴结转移大多发生在浸润深度3.1~5.0mm间。也有认为≤1mm为好,以体现既有间质浸润而又无转移。

  2.肿瘤面积和体积 Burghardt和Holzer曾提出体积是决定预后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以500mm3为界,早已被欧洲的病理学家所接受,FIGO于1985年采用肿瘤浸润深度及宽度两个参数作为区别Ⅰa1及Ⅰa2及鉴别Ⅰb期的标准,由于镜下测量技术、体积测量的复杂性及主观因素等,有学者持反对意见。目前FIGO关于水平浸润的诊断标准已被多数作者接受。

  3.脉管(淋巴管和血管)浸润 作为一个诊断标准意见不一,多数认为脉管与淋巴结转移及复发有关(Boyce等,1981;Van Nagell等,1983),因此,主张脉管内有瘤栓不应再诊为MICA,但也有一些学者持否定态度(Simon等,1986)。Hasumi等(1980)报告135例MICA,在6例脉管浸润中无1例发生淋巴结转移。Coppleson(1992)收集几组报告证明脉管与浸润深度的关系:浸润<1mm,脉管受侵为0%~8%,3~5mm时则为12%~43%,说明脉管受侵是与浸润深度有关的一个因素。

  4.浸润间质的病变形态(病灶融合) Fidler等(1959)首先提出病灶融合是与转移相关的一个参数,相反有认为浸润较深时融合病变常见,但与发生淋巴转移似无明显关系。Simon等(1986)认为病灶融合的概念含糊不清,且带有较多的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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