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严重程度与放射方法、放射量、放射面积、放射速度均有密切关系。有认为放射量阈在3周内为2500~3000rad。据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院临床统计,剂量在6周内小于2000rad,一般极少发生肺炎,剂量超过4000rad则肺炎明显增多,放射量超过6000rad者,必有放射性肺炎。放射野越大发生率越高;大面积放射的肺组织损伤较局部放射为严重,照射速度越快,越易产生肺损伤。其他影响因素如个体对放射线的耐受性差,肺部原有病变如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以及再次放射治疗等均易促进放射性肺炎的发生。某些化疗药物亦可能加重肺部的放射治疗反应。老年和儿童对放射治疗的耐受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