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用药
口服中毒早期,立即催吐,选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生理盐水或微温水洗胃;时间稍久,应合并洗肠。静脉输液促进排泄。迅速采取有效方法防治惊厥,如病儿有烦躁不安时,可用苯巴比妥钠;若已发生惊厥,可用安定每次0.1~0.2mg/kg,静脉缓注或肌注,1~4小时可重复应用;必要时,在20~30分钟后,以同样剂量应用第2次,甚至第3次。或用2%硫喷妥钠溶液(0.5g用生理盐水稀释成25ml),缓慢静注(以防呼吸抑制),首次量不超过6~8mg/kg,如重复出现惊厥,可再应用本药配制液缓慢静注适量,以控制惊厥为度。并可继用安定维持。如惊厥由继发脑水肿而起,可选用20%甘露醇、25%山梨醇或暂用50%葡萄糖液静脉注射,必要时加用速尿等。
若无以上二药,亦可考虑应用阿米妥钠,用量为每次5mg/kg,以注射用水和生理盐水配成5%~10%溶液肌注或缓慢静注,惊厥停止,立即停注。
呼吸深度抑制时,在用镇静剂的同时,可行气管插管,正压给氧。
有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时,可选用叶酸、甲酰四氢叶酸钙、维生素B12。治疗严重贫血可输血。
对深度昏迷病儿可酌用中枢剂,但剂量不可过大,以防引起惊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