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芸香科植物吴茱萸、石虎及毛脉吴茱萸未成熟的果实。
辛、苦,热;有小毒。归肝、脾、胃、肾经。
1.5~4.5g;外用适量。
阴虚火旺者忌服。
①《本草经集注》:蓼实为之使。
恶丹参、消石、白垩,畏紫石英。
②《本草蒙筌》:肠虚泄者尤忌。
③《纲目》:走气,动火,昏目,发疮。
④《本草经疏》:呕吐吞酸属胃火者不宜用;咳逆上气,非风寒外邪及冷痰宿水所致者不宜用;腹痛属血虚有火者不宜用;赤白下痢,因暑邪入于肠胃,而非酒食生冷、停滞积垢者不宜用;小肠疝气,非骤感寒邪及初发一、二次者不宜用;霍乱转筋,由于脾胃虚弱冒暑所致,而非寒湿生冷于犯肠胃者不宜用;一切阴虚之证及五脏六腑有热无寒之人,法所咸忌。
除去杂质,洗净,切段或切后晒干。
生长于低海拔向阳的疏林下或林缘旷地。分布于陕西、甘肃、安徽、浙江、福建、台湾、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