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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类

有机磷农药属有机磷酸酯或硫化磷酸酯类化合物,多呈黄色或棕色油状脂溶性液体,少数为结晶固体,易挥发,遇碱易分解,有蒜臭。目前使用的种类很多,如: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E1059)、对硫磷(1605、E605)、敌敌畏(DDV)、乐果、敌百虫等,敌百虫在碱性溶液中还可变成毒性较强的敌敌畏。有机磷农药对人、畜均有毒性,可经皮肤、粘膜、呼吸道、消化道侵入人体,引起中毒。

中毒机理

可因管理不当,使用不慎、防护不好,或因自杀、他杀而引起中毒。毒物进入人体分布在肝、肾、肺、脾、肌肉、脑等,主要在肝脏氧化分解,大部分由肾脏排出。有机磷酸酯进入机体后,其磷酸根与胆碱酯酶活性部分紧密结合,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使其丧失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导致乙酰胆碱蓄积,产生一素列中毒症状。

临床表现

(1)毒蕈碱样症状:主要表现平滑肌痉挛及腺体分泌亢进、瞳孔缩小、视物模糊、光反应消失、面色苍白、多汗、流涎、恶心、呕吐、腹泻、支气管痉挛、胸闷、呼吸困难,肺水肿。

(2)烟碱样毒症状:表现为肌纤维颤动,常自小肌群开始,有眼睑、颜面、舌肌颤动、渐及全身如:牙关紧闭、腓肠肌痉挛,全身肌肉抽搐,严重时有肌力减退,甚至瘫痪。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晕、烦躁、嗜睡、神志恍惚、共济失调、抽搐、昏迷等。

(4)其它:部分病人有中毒性心肌损害,心律紊乱,心力衰竭,局部可有接触性皮炎,皮肤出现红肿、水泡等。慢性中毒症状较轻,表现为头昏、乏力、记忆力下降、厌食、恶心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后,一般不留后遗症,个别患者可发生下肢瘫痪及周围神经炎。

中毒诊断

(1)有机磷农药接触史。

(2)患者衣物、呼吸、皮肤、呕吐物有特殊蒜臭味,可作为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初步诊断。

(3)特殊的临床表现:特别是瞳孔缩小、流涎、多汗、肌肉颤动等。

(4)血液胆碱酯酶活力测定:轻度中毒者,血胆碱酯酶活力降至70~50%;中度中毒降至50~30%;重度中毒降至30%以下。

治疗护理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病情危重者来势凶猛,病情变化多,发展快,应予准确、及时的抢救与治疗,同时要严密观察病情,施以恰当护理,防止并发症,方能使病人转危为安。

(1)迅速清除毒物,移离现场,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彻底清污染的头发、皮肤等。除敌百虫中毒外,均可用冷肥皂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清洗污染之皮肤,敌百虫中毒可用清水清洗,防止残余毒物继续被吸收,口服中毒时应立即洗胃,而且要求尽早、反复多次、务求彻底。意识清醒者,令患者饮温水后,刺激咽部催吐,不合作者立即插胃管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温水洗胃,敌百虫中毒忌用碳酸氢钠洗胃,因敌百虫遇碱性溶液可迅速转化为毒性更强的敌敌畏,故选用温水洗胃(见中毒总论)。对于轻、中度中毒者,洗胃液总量需10000~30000ml,重度中毒者需30000~40000ml以上洗胃液。要达到洗出液无农药蒜臭味为止。洗胃后灌入50%硫酸镁或硫酸钠40~50ml导泻。如因贲门痉挛插管失败者,可行胃造瘘洗胃,及时清除胃内毒物。

(2)解毒治疗:尽早使用抗胆碱药和胆碱酯酶复能剂。

①阿托品。具有拮抗乙酰胆碱的作用,可消除或减轻毒蕈碱样症状。给药原则:早期足量直至阿托品化、注意防止因剂量不足至病情反复,而影响预后。患者对阿托品的耐受量及阿托品化所需剂量有较大个体差异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机增减剂量,注意观察和判断阿托品化与中毒的临床表现。阿托品化:瞳孔较前逐渐扩大、不再缩小,但对光反应存在,流涎、流涕停止或明显减少,面颊潮红,皮肤干燥,心率加快而有力,肺部罗音明显减少或消失。阿托品化后,注意逐渐减少药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防止阿托品中毒或病情反复。阿托品中毒表现:烦躁不安、甚至出现幻觉、狂躁等精神症状,瞳孔明显散大,对光反应迟纯或消失,无汗性高热可达40℃以上,心动过速,160次/分,尿潴留。严重阿托品过量病人,可转为抑制状态,出现昏迷、呼吸中枢衰竭。遇有阿托品中毒可选用拟胆碱药、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新斯的明等拮抗剂,并增加输液量,促使排泄。

②胆碱酯能复能剂。氯磷定、解磷定类药物是肟类化合物,使被抑制的乙酰胆碱酯酶活力恢复,有解除烟碱样毒作用,但只对形成不久的磷酰化胆碱酯酶有作用,数日后,磷酰化胆碱酯酶“老化”,其酶的活性即难以恢复。故此类药物中毒早期使用效果较好,对慢性中毒无效,解磷定对1605、1059、特普、乙硫磷疗较好,而对敌敌畏、乐果、敌百虫、马拉硫磷效果差或无效。氯磷定对敌百虫、敌敌畏效果差,对乐果、马拉硫磷等疗效可疑或无效。本药须与阿托品合用,可提高疗效。

(3)对症治疗与护理:

①密切配合治疗,保证及时、准确静脉给药,并观察药物作用及反应。

②密切观察患者神志、瞳孔、面色、皮肤、尿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呼吸道分泌物、肺部罗音变化,熟悉阿托品化征象,并随时警惕和防止阿托品过量,发现中毒时应及时减少阿托品用药量。

③详细记载护理记录及出入量,保证液体供应,防止脱水及电解质紊乱。

④保持呼吸道通畅,因为有机磷中毒可引起支气管粘膜分泌物增多及充血、水肿,重者常伴有肺水肿,呼吸肌瘫痪或呼吸中枢抑制所致衰竭,因此保持呼吸道通畅,维持呼吸功能极为重要。若出现心功能不全者,应严格掌握输液速度,按医嘱及时予以强心、利尿、合理用氧、呼吸兴奋剂,抗菌素等治疗肺水肿及预防感染。对呼衰者必要时行气管切开,辅且机械通气,以挽救生命。

⑤中、重度中毒昏迷抽搐时,按昏迷常规护理,头偏向一侧,防止呕吐时发生窒息。加强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自伤或坠床。毒物与用大量阿托品后的散热障碍,常出现高热,可用物理降温或解热剂。尿潴留者可行膀胱挤压、针灸、导尿。导尿应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适时拔除导尿管,防止并发尿路感染。如发生脑水肿,除头置冰袋或冰帽、吸氧、脱水治疗外,变动体位时动作应缓慢,防止发生脑病。

⑥观察毒刺激和反复大量洗胃后有无并发消化道出血,若有呕血、便血时应及早报告医生处理。

⑦严格交接班制度,注意有机磷农药中毒反跳现象,其原因是:洗胃不彻底、胃肠残留毒物再吸收,或阿托品减量过快所致。使原有症状复现或加重,其先兆症状是:胸闷、食欲不振、唾液分泌明显增加,应及时对症处理。

⑧如为服毒自杀者,应做好心理护理,并加强防护,以防再次自杀。

如果预防

(1)执行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加强卫生宣教。

(2)严格有机磷农药的销售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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