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青光眼是一种比较艰巨而又非常理要的任务。青光眼的类型复杂,体征各异,就诊时间不一,给诊断带来一定的困难,特别是青光眼早期诊断更为重要。
确诊青光眼必须依靠三大特征,否则,将会造成概念不清,观点不确。青光眼的三大特征是:
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1、眼球功能的病理性改变—眼压升高。
2、眼球内组织学器质性改变—视神经受压,视乳头供血不足。
3、视功能损害—慢性期视野缺损。急性期中心视力丧失。
为此,希望在发生不可逆的视神经器质性改变以前得到诊断,以便进行治疗。同时,在诊断之前还要考虑到是否有青光眼家族史、高度近视、高血压、糖尿病等遗传因素。
总之,青光眼的诊断不能依靠一、二次眼压没量就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必须全面掌握青光眼的临床特征及其规律,才可作出正确的诊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