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史,使用透明刻度尺或Hertel眼球突出计,测量眼球位置以及眼球突出的度数。我国人眼球的突出度平均为13.6mm,如果高于或低于此数时,可考虑为突出或后陷,但必须同时测量,且需要在相当时间间隔之间测量数次作为比较。测量方法为:
(一)普通尺测量法:
以特制透明尺或一普通尺,零点安放于颞侧面眶缘上,让受检者向前直视,检查者从侧面观察角膜顶点在直尺的刻度(颞侧眶缘至角膜顶点的垂直距离),即为其眼球突出度。同法检查双眼并记录之,此法只能作大体上的测量。
(二)何特(Hertel)眼球突出计测量法:
为常用而比较精确的一种检查方法,此种眼突出计主要由一带刻度的平杆及两个测量器所组成。一个测量器固定于平杆之一端,另一个在杆上可以自由滑动,以适应不同的眶距,且可从平杆刻度上读得眶距的值。测量器上附有小刻度板及两个交叉成45°角的平面镜,分别反映刻度板数值及角膜顶点影像。
测量时,测者与受检者对面而坐,将突眼计测量器上切迹处嵌于受检者颞侧眶缘,嘱其向前直视,此时由两平面镜中看到的角膜顶点所对的值即为眼球突出度。同时由平杆上刻度得知两眼眶距的值,记录眶距及各眼球突出度值。追踪观察时,应取同一眶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