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睫状肌麻痹屈光检查有明显屈光不正,特别是散光和屈光参差的患者,为保证视网膜清晰像,应该全部矫正;外科伴有近视乾,应该全矫;外斜伴有远视者,矫正远视将减低调节性集合,使外斜增加,需要全矫还是部分矫正,要完全取决于远视程度、患者年龄和AC/A比值,通常小于+2.00D婴幼儿,可不予矫正,较大患者为避免屈光性疲劳,矫正远视通常是必要的。老年人有外斜伴老视眼,调节减弱,如有远视,需要矫正,可以给最小度数以利于看近。
2.负球镜用负镜矫正间歇性外斜视,可做为一暂时性措施,或放于双焦点镜上半部,以治疗分开过强;或放于双焦点镜下半部,以治疗集合不足,刺激其调节性集合,控制外斜,这种治疗方法,不应提倡,患儿用这种方法治疗,常引起视力疲劳。
3.三棱镜及遮盖疗法底向内三棱镜可加强双眼中心凹刺激,约有1/2~1/3偏斜可用三棱镜刺激融合得到矫正,在外斜视初期,遮盖为一良好的非手术治疗方法,用这种方法治疗,大约40%患者其显斜(看远)可以变为隐斜。早期的外斜视大部分时间为外隐斜,显斜次数不多,偏斜度不大,不主张手术治疗。
4.手术治疗对竭生外斜视手术最适宜年龄还有争论。有人主张手术愈早愈好,否则会变成恒定性外斜。有人认为由于多数外斜视看远融合力良好,有双眼视,2~3岁或10岁以后手术结果几乎相同,可以观察数年。有人主张对视力未成熟婴幼儿,为避免手术过矫,主张延缓手术,用负球镜加强融合,交替遮盖预防抑制发生,若融合功能迅速恶化,或斜角稳定时要考虑手术。
手术指征由融合控制情况,斜角大小和患者年龄决定。生后不久外斜而没有外斜视,要尽快手术;遮盖测量斜视度大于20△以上者;有明显的显斜成分和视觉失代偿者。从手术对恒定性外斜视,视网膜对应的影响来看,外斜视为了消除复视及混淆的干扰,可以发生异常视网膜对应及抑制,手术最好时机是在尚未发展成抑制及异常视网膜对应之前,手术消除外斜。
5.过矫的处理有报告外斜术事过矫的患病率介于6%~20%。外斜术后,立即发生大度数过矫,患者应在24小时内再次手术,因为有可能发生肌肉丢失或滑脱,外直肌与内直肌相比,不易丢失。若机械因素内直肌过多量截腱,也可发生明显过矫,但过矫量不如前者大。
6.欠矫的处理外科术后残留大度数外斜大于15~20△,可在第一次术后6~8周内行2次手术,这种情况应做为一个新病例来考虑。若残余斜度看远斜角等于看近斜角,第一次术式为后徙-截腱术,则另一眼可做同样的手术;第一次术式为双侧外直肌后徙,可做一侧外直肌边缘性肌切开合并同侧内直肌截腱。若残余外斜看远角大于看近斜角,第一次术式为双侧外直肌后徙术,则外直肌应再后徙或外直肌边缘性切开术;第一次术式为后徙-截腱术,可做另一眼外直肌后徙术。做外直肌第2次手术时,最好同时后徙颞侧球结膜,以防止瘢痕前移,抵消手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