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患者的典型临床表现诊断并不困难。共同性斜视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效果好坏与详细的眼部检查密切相关,特别是对不会陈述病史的、不能配合检查的婴幼儿,更应该耐心、细致地、反复多次地进行检查,以求掌握与斜视有关的各种资料,正确制定治疗方案,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1、平时视物时有无异常表现如视物距离过近,视物歪头、眯眼、强光下闭一只眼睛等。
2、诱因。有无惊吓、高烧、外伤等诱发因素。
3、治疗经过。是否进行屈光矫正、弱视训练、手术治疗及手术的时间、眼别、术式。
4、家族史。家族成员中,祖代或同代有无相同疾患。
5、斜视发生的时间。发病年龄与预后密切相关,斜视发生越早,治疗效果越差,半岁前发生的先天性斜视,很难获得功能治愈。部分患者的发病时间很难肯定,有些家长以为孩子眼斜,实际也不一定是真正的斜视;有些斜视是被别人发现的,如邻居、亲戚、老师等,家长并不知道。应参阅小时候的照片,以助诊断。
6、发病经过。发病时眼位偏斜是间歇性或者是恒定性。如为间歇性,多在何种情况下发生,有无明显规律,何时转为恒定性斜视。
7、发病急缓。生后逐渐发生或突然发生。
8、伴随症状。有无复视,复视的性质与特征,有无眼球震颤与隐性眼球震颤,是否合并垂直偏斜。
9、患儿出生时的情况。是否为足月顺产,有无吸氧及助产史。因为助产及吸氧可致眼底出血及玻璃体病变,致知觉性斜视。
10、斜视性质与偏斜方向。即为隐斜或显斜、内斜或外斜、垂直性斜视或交替性上斜视。
11、眼别。是一眼恒定性斜视或双眼交替性斜视,一眼恒定性斜视易发生重度弱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