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系统的传音、感音功能异常所致听觉障碍或听力减退,慨称为耳聋。一般轻者为“重听”,在一般情况下,能听到对方提高的讲话声;重者为耳聋,听不清或听不到外界声音。因耳部病变部位及性质不同,致耳聋的程度有所差异。幼童由于耳部发育不全或某些疾病引起耳聋后,无法学习语言,可致聋哑。
从耳部病变损害的部位来讲,耳聋可分为传音性耳聋及感音神经性耳聋。由于外耳及中耳的病变从而阻碍声波的传导,即为传音性耳聋。若接受声波的内耳或由内耳经听神经径路发生问题,影响声音的感受,则为感音神经性耳聋。如外耳、中耳、内耳三部分均有病变所致成的耳聋,称为混合性耳聋。
耳聋的概念 一般认为语言频率(0.5、1.2Hz)平均听阈在26dB以上,即有听力障碍,听力损失在70dB以内者称重听,在70dB以上者为聋,临床上习惯统称为聋(deaf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