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移位的骨折
用石膏四头带或小夹板固定腕关节于功能位3~4周。
2.有移位的伸直型骨折或屈曲型骨折
多可手法复位成功。伸直型骨折,非粉碎性未累及关节面者,常采用牵抖复位法;老年患者、粉碎骨折、累及关节面者,常采用提按复位法。复位后,保持腕关节掌屈及尺偏位,石膏或外固定架固定4周。屈曲型骨折纵向牵引后复位方向相反,复位后,腕关节背屈和旋前位固定4周。固定后即拍X线片检查对位情况外,1周左右消肿后需拍片复查,如发生再移位应及时处理。
3.粉碎性骨折
复位困难或复位后不易维持者(如巴尔通骨折),常需手术复位,克氏针、螺丝钉或T型钢板内固定。术后石膏固定6周。
4.合并症的处理骨折畸形连接
凡导致功能障碍者,应手术纠正畸形及内固定。下尺桡关节脱位影响前臂旋转者,可切除尺骨小头。合并正中神经损伤,观察3个月不恢复者,应探查松解神经,并修平突出的骨端。迟发性伸拇肌腱断裂者,应去除骨赘、修复肌腱。骨质疏松者应给于相应治疗,以防止其他严重骨折(如股骨颈骨折)合并症的发生。
5.功能锻炼
骨折固定期间要注意肩、肘及手指的活动锻炼。尤其老年人,要防止肩关节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