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手术疗法为主。复位不佳、有软组织嵌顿及血管神经损伤者,则需开放复位及内固定(或复位后采用外固定)。
1.非手术疗法
一般采用骨牵引及石膏固定:(1)骨牵引:与股骨干骨折牵引方法相似,惟牵引力线偏低以放松腓肠肌而有利于复位。如胫骨结节牵引未达到理想对位,则改用股骨髁部牵引使作用力直接作用到骨折端。如有手术可能者则不宜在髁部牵引,以防引起感染。(2)下肢石膏固定:牵引2~3周后改用下肢石膏固定,膝关节屈曲120°~150°为宜;2周后换功能位石膏。拆石膏后加强膝关节功能锻炼,并可辅以理疗。
2.手术疗法
(1)手术适应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考虑及早施术探查与复位。①对位未达功能要求。②骨折端有软组织嵌顿者。③有血管神经刺激、压迫损伤症状者。
(2)开放复位:视手术目的的不同可采取侧方或其他入路显示骨折断端并对需要处理及观察的问题加以解决,包括血管神经伤的处理、嵌顿肌肉的松解等,而后将骨折断端在直视下加以对位及内固定。对复位后呈稳定型者,一般勿需再行内固定术。
(3)固定:单纯复位者,仍按前法行屈曲位下肢石膏固定,2~3周后更换功能位石膏。对需内固定者可酌情选用L型钢板螺钉Ender钉或其他内固定物(图2),然后外加石膏托保护2~3周。
预后: 一般预后良好,亦有少部分患者由于内固定不牢固,出现骨不连接和畸形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