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室间隔穿破造成急骤的血流动力学改变,严重威胁病人生命,常在发病后短期内引致死亡。起病后25%的病例于24小时内死亡,50%的病例在1周内死亡,70%于2周内死亡。发病后生存1个月以上者仅有20%。唯一的治疗方法是施行手术,缝补破口,纠正血流动力学紊乱。但手术时间的选择需权衡利弊,争议颇多。
心室间隔穿破后,缺血性坏死的心肌组织需历时6~8周方能完成纤维性愈合过程,此时施行手术由于病情已较稳定,破孔周围的纤维化心肌组织又比较牢固,持线能力较强,手术成功率较高。但大多数病例未能生存到发病后2个月。因此宜尽可能提前施行手术治疗。然而发病后早期手术,手术死亡率较高。Brandt等于1979年总结105例病人,发病后3周内施行手术者,术后早期死亡率为41%,发病后3周以上施行手术者,则术后早期死亡率仅为6%。Buckley等于1971年报道5例病人,于发病后10日内施行手术,术后4例生存。Gaudiani等总结43例病人的治疗经验,认为病人的左心室功能状态是影响术后早期死亡更为重要的因素,手术前呈现心源性休克者,早期死亡率最高。此外,高龄和心室间隔后部穿破也都使手术死亡率增高。
关于外科治疗的时机,目前的倾向性意见是根据病情,区别对待。一部分病例心室间隔穿破后未产生严重的血流动力学改变,表现为心排血量未明显减少,无心源性休克征象,没有肺静脉压力升高的症状,肾功能良好,尿量未减少,血液生化检查尿素氮和肌酐含量正常者,可严密观察病情,继续内科治疗,延迟到发病3周后手术死亡率降低时进行外科治疗。对于大多数心室间隔穿破病例,由于发病后血流动力学发生急骤改变,循环系统功能迅速恶化,呈现心源性休克,肺静脉压升高,肾功能减退,体液平衡失调等症状时,则必需尽早施行外科手术。虽然心室间隔穿破后早期手术死亡率较高,但只有采取外科治疗,才有可能挽救一部分病人的生命。病情发展到呈现重度休克,影响中枢神经系统,肾或其它内脏功能衰竭时,则应列为外科治疗禁忌证。
心室间隔穿破病情危急需尽早施行手术治疗的病例,宜插入Swan-Ganz飘浮导管,通过测定压力和血氧含量明确诊断后,立即进行主动脉内气囊反搏,暂时改善心脏排血功能,防止病情迅速恶化,并在主动脉内气囊反搏的支持下施行外科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