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预后:
研究发现,在淋巴瘤化疗使用的抗肿瘤药物中,烷化剂,如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和氮芥,显示早孕期接触的胎儿畸形风险为13%,以后则为4%。抗代谢药,如甲氨蝶呤,在第1个3月接触对胎儿流产和畸形有最高的风险,在此阶段应避免使用。抗生素抗肿瘤药如博莱霉素、阿霉素和柔红霉素,尚未有报道对胎儿有不良影响长春新碱类药物,长春碱和长春新碱,在动物中能导致胎儿畸形。综上所述对于妊娠合并淋巴瘤患者如要进行化疗,在第1个3月化疗对胎儿风险最大在第2个和第3个3月进行化疗风险性有所减小在选择抗肿瘤药物时叶酸拮抗剂应避免在早期妊娠使用。抗肿瘤药物对于存活儿童长期发育的影响,尚不明确。在妊娠早期,若病变限于或波及膈下胎儿不能避开照射野者,则应终止妊娠。如病变广泛病情发展迅速者,亦应考虑终止妊娠
在妊娠中、晚期,且病变暂时不威胁生命时,可允许继续妊娠。尤其是妊娠晚期可至胎儿存活分娩后再治疗。对于妊娠中晚期,病变在ⅠA或ⅡA期,而远离骨盆区域时,可予低至中等剂量的放疗。由于放疗可能损伤性腺而引起不育,放疗时应给予保护把性腺置于放射野之外。若需要放疗膈区淋巴结,则应保护腹部避免胎儿受到照射。
目前研究尚无证据表明孕期所处的免疫状态使恶性肿瘤发生率增加。妊娠本身亦不改变淋巴瘤的病理过程,也不使孕妇的自发流产率增高。淋巴瘤一般不通过胎盘屏障转移到胎儿,罕有报道胎儿也患此病。妊娠与非妊娠淋巴瘤的5年及15年存活率无明显不同。
ML的预后与以下因素有关:①年龄;②肿块大小(>5cm);③结外受累;④脾受累;⑤ESR;⑥B症状;⑦病变受累≥3个区域;⑧LDH升高;⑨分期;⑩病理类型等。
由23个肿瘤中心组成的国际协作组分析了5141例晚期HL患者的预后因素,结果表明HL的预后不良因素为:年龄≥45岁男性Ⅳ期、血清蛋白<40g/L,血红蛋白<105g/L,白细胞≥15×109/L淋巴细胞计数<0.6×109/L或白细胞分类淋巴细胞<0.08。
1993年Shipp等用多因素回归方法分析了2031例侵袭性NHL的预后,形成了NHL的国际预后指数(IPI),近年来得到广泛重视和应用(表3)。
预防:
由于淋巴瘤病人的病因尚不十分明确,所以预防的方法不外:①尽可能减少感染,避免接触放射线和其他有害物质尤其是对免疫功能有抑制作用的药物;②适当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自身的抗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