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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治疗

治疗的目标

  (1)达到并维持症状的控制;(2)维持正常活动,包括运动能力;(3)使肺功能水平尽量接近正常;(4)预防哮喘急性发作;(5)避免因哮喘药物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6)预防哮喘导致的死亡。

防治原则

  哮喘控制治疗应越早越好。要坚持长期、持续、规范、个体化治疗原则。治疗包括:

  (1)急性发作期:快速缓解症状,如平喘、抗炎治疗;

  (2)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防止症状加重和预防复发,如避免触发因素、抗炎、降低气道高反应性、防止气道重塑,并做好自我管理。注重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相结合,不可忽视非药物治疗如哮喘防治教育、变应原回避、患儿心理问题的处理、生命质量的提高、药物经济学等诸方面在哮喘长期管理中的作用。

最佳治疗方案

  1、传统疗法。儿童哮喘患者在进行治疗时,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治疗方法。但是,这种治疗方法比较单一,而且药物也是固定的,这样造成了一定局限性。不仅没有使疾病得到治愈,反而由于药物的毒副作用,使患者对药物产生依赖性。

 2、因病施治,是儿童哮喘的最佳治疗方法之一。邵有港指出,想要很好的治疗这种疾病,一定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及发病原因来进行治疗,并“量身定做”一套个体化的治疗方法。

  3、掌握患者的生理特点。由于儿童肺系比较娇嫩,肺肾常不足,易感外邪;元阴未充,阳火易动,阳气柔弱,不耐风寒;稚阴稚阳体,易寒易热,易虚易实。因此,儿童哮喘患者在进行治疗时,用药要轻灵,防止太过。

  4、在儿童哮喘的最佳治疗方法中,BA-生物克喘免疫疗法是一种纯中医的方法。该治疗方法是采用免疫力调节平衡进行治疗,全面调理脏腑状态,解除发病机制,改善过敏体质,来达到治愈的目的。

长期治疗方案

  根据年龄分为5岁及以上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和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

  长期治疗方案分为5级,从第2级到第5级的治疗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对以往未经规范治疗的初诊哮喘患儿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分级(表1),选择第2级、第3级或第4级治疗方案。在各级治疗中,每1~3个月审核1次治疗方案,根据病情控制情况适当调整治疗方案。如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治疗方案可考虑降级,直至确定维持哮喘控制的最小剂量。如部分控制,可考虑升级治疗以达到控制。但升级治疗之前首先要检查患儿吸药技术、遵循用药方案的情况、变应原回避和其他触发因素等情况。如未控制,升级或越级治疗直至达到控制。 ≥5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

  在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中,除每日规则地使用控制治疗药物外,根据病情按需使用缓解药物。吸入型速效β2受体激动剂是目前最有效的缓解药物,是所有年龄儿童急性哮喘的首选治疗药物,通常情况下1 d内不应超过3~4次。亦可以选择联合吸人抗胆碱能药物作为缓解药物。5岁及以上儿童如果使用含有福莫特罗和布地奈德单一吸入剂进行治疗时,可作为控制和缓解药物应用。

  1.5岁及以上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图1):我国地域广,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因此联合治疗方法的选择除了考虑疗效外,还需要同时考虑地区、经济的差异。必须强调,任何年龄都不应将吸人型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作为单药治疗,只能在使用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ICS)时作为联合治疗使用。style="FLOAT: right" id="TANGRAM__b2" title="

  2.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图2):对于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最有效的治疗药物是ICS,对于大多数患儿推荐使用低剂量ICS(第2级)作为初始控制治疗。如果低剂量ICS不能控制症状,增加ICS剂量是最佳选择。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ICS、或伴过敏性鼻炎的患儿可选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口服缓释茶碱在5岁以下儿童哮喘长期治疗中具有一定疗效,临床不应完全摒弃该药的使用,但是茶碱的疗效不如低剂量ICS,而不良反应却更显著。LABA或联合制剂尚未在5岁以下儿童中进行充分的研究。 [3]

急性发作期治疗

  主要根据急性发作的严重程度及对初始治疗措施的反应,在原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治疗。哮喘急性发作的医院治疗流程见[附件1)。

  如哮喘急性发作经合理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和糖皮质激素等哮喘缓解药物治疗后,仍有严重或进行性呼吸困难者,称为哮喘危重状态(哮喘持续状态,status asthmaticus)。如支气管阻塞未及时得到缓解,可迅速发展为呼吸衰竭,直接威胁生命,此时称之为危及生命的哮喘发作(1ife threatening asthma)。对任何危重哮喘患儿应置于良好的医疗环境中,供氧以维持血氧饱和度在0.92~0.95以上,进行心肺监护,监测血气分析和通气功能,对未作气管插管者,禁用镇静剂。

  1.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使用氧驱动(氧气流量6~8L/min)或空气压缩泵雾化吸入,第1小时可每20分钟1次,以后根据病情每1~4小时重复吸人治疗;药物剂量:每次吸人沙丁胺醇2.5~5mg或特布他林(Terbutalin)5~10mg。如无雾化吸人器,可使用压力型定量气雾剂(pMDI)经储雾罐吸药,每次单剂喷药,连用4~10喷,用药间隔与雾化吸入方法相同。 如无条件使用吸入型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可使用肾上腺素皮下注射,但应加强临床观察,预防心血管等不良反应的发生。药物剂量:每次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01ml/kg,最大剂量不超过0.3ml。必要时可每20分钟1次,但不可超过3次。 经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无效者,可能需要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药物剂量:沙丁胺醇15μg/kg缓慢静脉注射,持续10min以上;病情严重需静脉维持滴注时剂量为1~2μg/(kg.min)[≤5μg/(kg.min)]。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时容易出现心律失常和低钾血症等严重不良反应,使用时要严格掌握指征及剂量,并作必要的心电图、血气及电解质等监护。

  2.糖皮质激素: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儿童重症哮喘发作的一线药物,早期使用可以减轻疾病的严重度,给药后3~4 h即可显示明显的疗效。药物剂量:口服泼尼松1~2mg/(kg.d)。重症患儿可静脉注射琥珀酸氢化可的松5~10mg/(kg.次),或甲泼尼龙1~2mg/(kg.次),根据病情可间隔4~8h重复使用。 大剂量ICS对儿童哮喘发作的治疗有一定帮助,选用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悬液1mg/次,每6~8小时用1次。但病情严重时不能以吸人治疗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3.抗胆碱药:是儿童危重哮喘联合治疗的组成部分,其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确立,对β2受体激动剂治疗反应不佳的重症者应尽早联合使用。药物剂量:异丙托溴铵每次250~500μg,加入β2受体激动剂溶液作雾化吸入,间隔时间同吸入β2受体激动剂。

  4.氨茶碱:静脉滴注氨茶碱可作为儿童危重哮喘附加治疗的选择。药物剂量:负荷量4~6mg/kg(≤250mg),缓慢静脉滴注20~30 min,继之根据年龄持续滴注维持剂量0.7~1 mg/(kg.h),如已用口服氨茶碱者,直接使用维持剂量持续静脉滴注。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方法,每6~8小时缓慢静脉滴注4~6mg/kg。

  5.硫酸镁:有助于危重哮喘症状的缓解,安全性良好。药物剂量:25~40mg/(kg.d)(≤2 g/d),分1~2次,加入10%葡萄糖溶液20ml缓慢静脉滴注(20min以上),酌情使用1~3 d。 不良反应包括一过性面色潮红、恶心等,通常在药物输注时发生。如过量可静注10%葡萄糖酸钙拮抗。

  儿童哮喘危重状态经氧疗、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剂等治疗后病情继续恶化者,应及时给予辅助机械通气治疗。

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为了巩固疗效,维持患儿病情长期稳定,提高其生命质量,应加强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1.鼓励患儿坚持每日定时测量PEF、监测病情变化、记录哮喘日记。

  2.注意有无哮喘发作先兆,如咳嗽、气促、胸闷等,一旦出现应及时使用应急药物以减轻

  哮喘发作症状。

  3.病情缓解后应继续使用长期控制药物,如使用最低有效维持量的ICS等。

  4.控制治疗的剂量调整和疗程:单用中高剂量ICS者,尝试在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3个月后剂量减少50%。单用低剂量ICS能达到控制时,可改用每天1次给药。联合使用ICS和LABA者,先减少ICS约50%,直至达到低剂量ICS才考虑停用LABA。如使用最低剂量ICS患儿的哮喘能维持控制,并且1年内无症状反复,可考虑停药。有相当比例的5岁以下患儿哮喘症状会自然缓解,因此对此年龄儿童的控制治疗方案,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5.根据患儿具体情况,包括了解诱因和以往发作规律,与患儿及家长共同研究,提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包括避免接触变应原、防止哮喘发作、保持病情长期控制和稳定。

  6.并存疾病治疗:70%~80%哮喘儿童同时患有过敏性鼻炎,有的患儿并存鼻窦炎及胃食管反流等。这些共存疾病可影响哮喘的控制,需同时进行相应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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